单组分乳液型瓷砖背胶开桶后复用技术说明
单组分乳液型瓷砖背胶开桶后复用技术说明
第一章、适用范围
本说明适用于施工现场单组分乳液型瓷砖背胶(陶瓷砖界面处理用乳液材料)在开桶使用后剩余物料的保存与复用判定。
相关产品可参照:《混凝土界面处理剂》JC/T 907-2018;《陶瓷砖胶粘剂》JC/T 547-2017;产品出厂《产品说明书》及包装标识。
第二章、开桶后保存要求
1) 施工剩余物料应立即清除桶口污物,盖紧桶盖,必要时加封保鲜膜或内盖,防止粉尘、水分及异物进入。
2)存放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避免阳光直射、雨淋、冰冻及高温环境。
3) 开桶后物料易发生污染和性能衰减,应尽快使用;具体最长留存时间以产品说明书为准,未明确时不得作为长期库存材料使用。
第三章、复用前检查项目
复用前应使用干净工具取样,逐项检查:
检查项目 | 合格状态 | 异常状态 |
保质期 | 在包装标明保质期内 | 超期、生产日期/批号不清 |
外观 | 均匀乳液,无结皮、无硬沉淀、无外来漂浮物 | 分层严重、结块、凝胶、霉点 |
色泽 | 与同批产品基本一致 | 发黄、发灰、褐变 |
气味 | 原有轻微乳液气味 | 酸败、腐臭、刺鼻等异常气味 |
黏度/稠度 | 与同批产品相当,搅拌后可恢复均匀 | 明显变稀、增稠、结团 |
污染情况 | 无工具残料、无水泥粉、无砂尘混入 | 存在交叉污染 |
第四章、使用判定
1)在保质期内、密封良好、无污染,且上述检查项目全部合格时,经搅拌均匀后方可继续使用。
2) 出现分层、结皮、异味、变色、黏度异常或混入水泥/砂尘等污染物时,不得继续使用。
3) 超过保质期,即使外观无异常,也不得用于工程粘贴节点。
4) 不合格物料应按厂家要求返厂处理或按建筑废弃物处置,严禁掺水、掺粉料或与其他品牌产品混合后再用。
第五章、结论
单组分乳液型瓷砖背胶开桶后并非不可复用,但属于受限复用:
1)条件:保质期内、密封保存、无污染、复验合格;
2) 原则:尽快使用,不以“看起来没问题”代替技术判定;
3)红线:超期、污染、分层、结皮、异味、黏度异常者禁用。